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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芳华2017

    评分:
    0.0很差

    分类:战争片大陆2017

    主演:黄轩,苗苗,钟楚曦,杨采钰,李晓峰,王天辰,王可如,隋源,张仁博,苏岩,张国立,赵立新 

    导演:冯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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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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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寄人篱下的少女何小萍(苗苗 饰)经过重重试炼终于加入了梦寐以求的文工团,哪知道这里和她曾经待过的那些地方并无不同,她依然得忍受遭人唾弃和欺侮的生活。唯一给过她温暖的,是刘峰(黄轩 饰),不仅仅是对何小萍,被称为“活雷锋”的刘峰把自己的爱情和温暖无私的奉献给每一个人。  实际上,刘峰一直爱慕着美丽活泼的林丁丁(杨采钰 饰),当他选择将这份感情勇敢的表达出来时,却让自己的人生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战争开始了,刘峰、何小萍和萧穗子前赴后继的走上了前线,在枪弹和炮火之中,每一个人都在用生命和热血绽放着属于他们的芳华。

     长篇影评

     1 )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片段或细节是什么?

    最喜欢一个情节:小萍得知刘峰蒙冤要被发配边疆后,在楼下碰到刘峰的几个室友,特意当着其他人的面大声对刘峰说

    “刘峰,明早你走的时候叫我,我送你”

    这句话,看上去是对刘峰说的,其实是说给周围那些一看到刘峰“犯错误”就马上疏远他的室友听的,同时也是小萍说给自己听的。

    在那个特殊、畸形的环境里,发出自己的呐喊

    补一个当时的截图

    一脸倔强的小萍与留在她身后一脸疑惑的刘峰室友,大家可以感受下当时人物的心态

    第二天早上小萍送刘峰时两人握了一下手,按照剧情发展这是刘峰那支右手触摸过的最后一个异性。

    其实剧中还有一个对比也值得回味:刘峰因为抱了林丁丁彻底改变人生命运,而最后小萍对刘峰说她那句含在嘴里十几年的话是什么?

    “能抱抱我吗”

     2 )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北大见面会


    2017年9月17日晚,严歌苓编剧、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在北大百年讲堂进行点映。这是《芳华》正式公映前第一次公开放映,笔者有幸到现场观看。作为原著党,看完后觉得不过瘾。与小说相比,电影改编了很多。文字与影像确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限于种种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景象。首先要说的是,电影拍得很好,值得一看。
    对比一下电影与小说,可以列出很多不同之处,先挨个列一下:

    触摸事件,电影中出现的毛衣似乎是白色的呀


    1、基调不同:小说以“触摸事件”为核心,来反思当时环境对人性的压抑,以及事件发生后刘峰和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走向,电影则更多表现出对集体主义生活中的女兵、男兵群体的浪漫想象,对集体主义的怀恋情绪过于浓郁。小说重点在反思集体主义生活对个体的伤害,对情感的压抑。电影中男兵、女兵生活化的场景表现,像一个两小无猜的大观园,其中隐含的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对立减少了,尤其是小说营造的禁欲主义的气氛没有了。



    2、主角变化:电影是以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和刘峰两个人的故事为主线的,一开头是刘峰把新兵何小萍接到团队,情节发展也是以二人为核心,最后以二人互相依靠的镜头结束。而小说中的主角是男兵刘峰和四个女兵,即何小曼、郝淑雯、林丁丁和萧穗子,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各自不同的命运,共同构成了不同色彩的“芳华”,都是故事的主角。电影对四个人最后命运走向交代也比较匆忙。



    3、林丁丁性格、命运的改变:在小说中,林丁丁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一个部队高官子弟。林丁丁经常生病,但还坚持正常演出,老是得到嘉奖,得到“轻伤不下火线”之类的夸奖。她是“触摸事件”的当事人,正因为她的一声大叫,改变了刘峰后半生的命运(电影中的她没有大叫,而是被路过的两个男兵撞上了)。她是一个花瓶式的人物,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军队高官做儿媳。最后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在大家庭里并不受待见,结婚又离婚。之后,她跟随一人到国外开了餐馆,当了老板娘。再往后,又离婚回国,给别人看房子为生。在电影中,她嫁给了澳洲的一个富商,身材从苗条变成臃肿,最后也没有再跟其他人发生交集,这跟小说相比弱化了很多。当然,因为在电影中,她成为次要角色,可能是导演觉得没必要着墨太多的缘故。



    4、萧穗子命运改变:萧穗子是小说中的叙述者“我”。萧穗子与部队男兵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她给他写了大量书信,却连手都没敢拉。这时另一个女兵——郝淑雯出现了,萧穗子居然敢谈恋爱,萧穗子居然敢跟那个男兵谈恋爱,萧穗子谈恋爱本来是自己的事,却在郝淑雯心里激起强烈的嫉妒之情。在郝淑雯的怂恿下,男兵将萧穗子写给他的情书全部上交领导,领导看后大为震怒,对萧穗子展开批判,给她定性是“用资产阶级情调引诱和腐蚀革命同志加战友”。小说开始时,萧穗子正在接受批判。而在电影中,萧穗子从被孤立的人变成从众的人,在她身上发生的激烈故事没有了,她的形象也变得单纯简单了。



    5、郝淑雯命运改变:在小说中,郝淑雯怂恿男兵揭发萧穗子,性格里无疑有些扭曲的地方。郝淑雯的父亲是部队高层,她自带一种出身高贵感,也因此很容易有嫉妒心理,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的。她对萧穗子的嫉妒不要紧,关键是把嫉妒转变成了恨,转变成了行动,她是直接将萧穗子的男朋友抢了过来,抢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直接拉手亲吻拥抱上床,这男兵怎能禁得起诱惑,又怎能忍受通了半年信连手都没拉的恋爱?这男兵果然只是郝淑雯利用的工具,郝淑雯很快就把他甩掉,“她正是从他的倒戈看到他的无耻和残忍,彻底对他寒了心”。郝淑雯最后嫁了一个二流子,虽然在改革开放后二流子赚了钱成了商人,郝淑雯成了富婆,但二人感情并不好。在电影中,郝淑雯形象变得不太负面,从萧穗子手中抢男友抢的很“自然”,主要是她在得知男兵也是高干子弟后跟他发生恋爱的,并非出于对萧穗子的妒忌心理。故事后面,郝淑雯跟男兵结婚生子,并没有抛弃男兵再嫁的故事。



    6、何小萍故事改变:在小说中,何小曼出生于一个文人家庭,父亲是文化人。他们当时很穷,父亲赊账给她买了油条,之后就上吊自杀了。何小曼跟着母亲改嫁,嫁给一个厅长,但在新的家庭里备受歧视,内心极度自卑。写了5份请战书上战场,她背着一个伤员背了十几里地,成了英雄,到处做报告,但她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荣誉,到最后只会机械地重复说几句话,她最后精神分裂。影片中,何小萍的父亲被劳改,没来得及落实政策就逝世了。小说中,何小曼头发浓密从来不摘帽子,带着一股臭味,别人都以为她是瘌痢头,郝淑雯等出于恶作剧心理,把她帽子给摘下来,这个情节电影里没有。小说中,何小曼嫁了人,丈夫也在战争中去世;而且对她成为模范人物后的描写非常出彩,她精神失常后喃喃地不断复述“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情节让人非常痛心,电影中一带而过,省略了。



    7、刘峰命运的改变:电影黄轩扮演的刘峰很阳光,很帅气,而在小说中,刘峰是一个个子有点矮,才艺上并不是特别突出的人,文工团中的男兵对他不乏揶揄之情,电影中他则与男兵相处融洽。电影中对“触摸事件”的处理感觉有点浅,好像刘峰是听了邓丽君的歌之后才去触摸林丁丁的,有点随意(有不同理解。12月15日又看了一遍,电影中铺垫了很多刘峰喜欢林丁丁的场面,如打靶时吃醋,他触摸林丁丁并非偶然,而是一直喜欢她,只不过是听了邓丽君歌曲后更加激起了他表达的欲望)。这就把小说中那种禁欲主义环境下人的紧张、压抑,而情感又特别炽烈的描写淡化了。在小说中,他负伤后一心求死,他爬过的道路留下鲜血,蚂蚁蜂拥而上,救护员是跟随蚂蚁的踪迹发现了他。刘峰后来的命运电影没有交代,他在海南是卖盗版书的,还跟一个发廊女同居,他带着她走上正常人的生活,虽然发廊女最后还是离开了。刘峰最后得了癌症,流落到北京,何小曼跟他一起走过了最后的日子。小说中有个情节特别感人,萧穗子去看望他时,他用单手把苹果固定在一个钉子上,给她削好——这个情节特别适合用镜头表现,可惜电影没有交代他的最后时光。不管在小说中还是电影中,刘峰确实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8、叙述方式不同:小说《芳华》中,男兵女兵之间的微妙情感,以及严重冲突,构成了全书故事的主体。作者的叙述方式很独特,每个人的故事并不是集中在某个段落讲完的,而是通过叙述人“我”和其他人的视角在不同地方分别讲述,读者只能根据这些类似碎片化的情节,在大脑中拼凑起每个人物的完整形象。这种拼接的过程,也是挑战读者阅读能力和想象力的过程。跟文字相比,电影的叙述语言明显受限,虽然保留了萧穗子“我”的画外音,但整体上仍然是全能视角的叙述方式。
    最后,赞一下冯小刚导演的现场发言,一如既往的直率,敢说真话,在这个时代不容易。

    个人公号“一个人的书单”

     3 )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片段或细节是什么?

    当一卡车的伤员运送下来的时候,小萍打开车厢,她吐了,但护士长去安慰她的时候,她说我不是嫌弃他们,一个被嫌弃了大半生的人,却从不曾嫌弃过任何一个人,这难道不是最大的善?全身烧焦的石林峰,是车上那唯一活的人,他说,其实我十六岁,瞒报的十七岁当的兵,特别是最后的那句你一定很漂亮吧,十六岁的少年,是否经历过爱的滋润,就因为战争,最后离开了。随后炸弹响,小萍毫不犹豫的跃到了他的身上,即使是个将死的人,她也要舍命保护,这不是善吗?善的人真就是那大白菜,在室外冻着还好,拿到室内,就会很快烂掉,这社会不就是这个理吗?

     4 )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片段或细节是什么?

    我又看了一遍《芳华》。

    上次是九月底的点映,陪父母一起看的,原本国庆档期公映的这部影片因故撤档,我算是先睹为快;这次是陪女儿一起看的,她要完成老师布置的影评作业。这期间,我也读了严歌苓的小说原著。

    陪父母看《芳华》时,大概因为拘谨,也因为更多关注他们的感受,我自己并没有特别的感慨和感动;陪女儿看这部影片,大概更放松一些,我有先见之明地多拿了几张面巾纸。那个00后的小孩是不容易被感动的人,我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掉自己的眼泪。

    同样一部电影,跟不同的人一起看,会有不同的体验。以我个人的经验,看电影和读书一样,都是很私人、很自我的事情。

    我熟悉影片中所有的歌曲和背景音乐,《绒花》,《绣金匾》、《沂蒙颂》,以及《送别》、《驼铃》等。恍惚中,觉得听这些歌的年代,也是我最好的芳华了。

    2

    主人公刘峰是个活雷锋。小说中用大量的篇幅介绍了刘峰与雷锋名字的相似之处和渊源,“刘峰”读起来是“liu-you-feng”,猛然听上去就是“雷锋”。

    他的好,并不是刻意的表现,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的特质。我父亲所在的部队也有一位“学雷锋标兵”,他的事迹曾长期刊登在黑板报上,我至今记得那个叔叔的名字。有一年回部队驻地,在钢山上遇到一位晨练的老者,说起他的名字,那位老者竟然也认识,还说他每天都会到山上锻炼,让我多等一会也许就能碰到他了。

    我们急着赶路,没有等。看过《芳华》,想到现实生活里曾经认识的一位“学雷锋标兵”,有着很好的晚年,也算是一种安慰吧。

    刘峰的好,电影一开始就交待了。他接何小萍到文工团,在雨中,他告诉何小萍自己知道她的身世,父亲在劳改,何小萍随母亲改嫁随了继父的姓,但在档案出身一栏,刘峰帮她填了“革干”(革命干部),还叮嘱她自己也保密。何小萍感激得给了刘峰一个不标准的敬礼。刘峰告诉她标准的敬礼姿势是:大臂带动小臂,五指并拢……

    我的第一张面巾纸是这时候派上用场的,忽然就热了眼眶。这个细节交待出刘峰是个很善良、能够为别人着想的人,而且是愿意帮助别人的人。

    同样是敬礼,何小萍领了军需用品第一天到宿舍,遇到郝淑雯,穗子告诉她这是舍长,何小萍又一个不标准的敬礼算是打招呼。郝淑雯沉默了一下,冷冷道:“难道你不知道不穿军装不能敬礼吗?”并模仿小萍举手在耳边的动作,“你这是耍猴呢? !”

    郝淑雯是部队高干子弟,她的傲慢、她的高高在上、她的优越感、她的不屑,溢于言表,与刘峰的善良、热心,形成鲜明对比。

    真的很佩服冯小刚对这种细节的把控和处理。

    3

    刘峰好在哪里呢?

    影片中,他两次从北京回来,都是大包小包一大堆,第二次,腰还受了伤。食堂吃饺子,他知道林丁丁不喜欢饺子,就给她煮了挂面,自己专门捡饺子皮吃,理由是“饺子皮也得有人吃啊”;饭没吃完,炊事员就喊:“刘峰,猪跑了!”他摞下饭碗,就去抓猪……

    那真的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这些事,都是他的心甘情愿。

    抗洪抢险中,刘峰扭伤了腰,他又自动要求到文工团做后勤支持。“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影片中没有这样的台词,但能看到这种“一块砖”和“一颗螺丝钉”的精神。炊事班长要结婚,他帮忙打沙发;没有人愿意与何小萍搭档练习《沂蒙颂》,他拖着受伤的腰,自愿为何小萍伴舞;部队安排他去进修,进修完就能官升一级,他把机会让给了别人,说那个人更适合……

    电影院里,我听到旁边有个姑娘小声道:这么傻!傻死了!

    好心痛的刘峰!

    如果刘峰生活在当今,会把这样的机会让给别人吗?会因为喜欢文工团、喜欢林丁丁而放弃学习、晋升的机会吗?林丁丁说他“那么无私啊,把进修的机会都让给了别人。”刘峰的真,在那一刻、在喜欢的女人面前袒露无遗:“我才不无私呢,我最自私了,我走了……就见不到你了。”

    他向林丁丁表白时,被人撞见。好人刘峰的人设从此崩塌。这其中不乏林丁丁的落井下石,周围人墙倒众人推,保卫部门的诬陷……他所有的好,都在“触摸事件”发生后被忽略了。他被处分,去了更边远的连队,后来又上了战场。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刘峰从离开文工团的那一刻起,大概就对生活就充满了绝望吧。那种绝望因为感情而起,又何尝不是对周围的人的绝望?他离开文工团收拾行李时,把奖状和出席表彰大会发的提包让何小萍统统给扔掉,一方面是他根本不在乎那些荣誉了,另一方面也因为深深的绝望吧。

    他扔掉的理由是“上面都印着字,没法用了。”何小萍说:“可都是好字啊”。

    都是好字,是受过表彰奖励的标兵,是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呢?何小萍也不理解吧。她也是不曾被善待过的人,不曾被善待的人才更能理解和感知别人的好。

    那种失望和绝望,刘峰离开部队后,在何小萍身上也表现了出来。她有上台表演的机会,却装病不肯上场,最后还是被发现。她也因此受了处分,离开文工团到了部队医院。

    刘峰的另一场绝望是在战场上,他受了伤,仍然选择坚守阵地。他想成全自己,也许想的是壮烈牺牲吧。影片中,是穗子的独白:这样,他的事迹就会被写成歌曲,也许演唱者就是林丁丁,自己爱的人不得不歌唱……

    刘峰无疑是个好人。好到让人心痛。但这样的好人,有好报吗?

    小说中的结局比电影更不堪。小说里,刘峰的老婆跟别人跑了,他在三亚还找了个发廊妹,也是继续做好人拯救人家的想法,最后得了癌症死掉了,连追悼会都开得仓促而匆忙,因为要把礼堂谦让给别的死人。

    冯小刚在影片中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相对温暖的结局。我觉得这是冯小刚人性的光辉闪耀之处。

    4

    好人没有好报吗?

    关于“为什么还要做一个好人”,曾看过一个故事。

    1963年,一个叫玛莉·班尼的女孩写信给《芝加哥论坛报》,因为她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她帮妈妈把烤好的甜饼送到餐桌上,只得到一句“好孩子”的夸奖;而他的弟弟什么都不干,只知捣蛋,得到的却是一个甜饼。

    她想问一问无所不知的西勒·库斯特先生:上帝真的是公平的吗?为什么她在家和学校常看到一些像她这样的好孩子被上帝遗忘了。

    西勒·库斯特是《芝加哥论坛报》儿童版栏目的主持人,十多年来,孩子们有关“上帝为什么不奖赏好人,为什么不惩罚坏人”之类的来信,他收到不下千封。每当拆阅这样的信件,他心就非常沉重,因为他不知该怎样回答这些提问。

    正当他对玛莉小姑娘的来信不知如何回答是好时,一位朋友邀请他参加婚礼。也许他一生都该感谢这次婚礼,因为就是在这次婚礼上,他找到了答案,并且这个答案让他一夜之间名扬天下。

    西勒·库斯特是这样回忆那场婚礼的:牧师主持完仪式后,新娘和新郎互赠戒指,也许是他们正沉浸在幸福之中,也许是两人过于激动。总之,在他们互赠戒指时,两人阴错阳差地把戒指戴在了对方的右手上。

    牧师看到这一情节,幽默地提醒:右手已经够完美了,我想你们最好还是用它来装扮左手吧。

    牧师的这一幽默,让西勒 · 库斯特茅塞顿开。右手成为右手,本身就非常完美了,是没有必要把饰物再戴在右手上了。那些有道德的人,之所以常常被忽略,不就是因为他们已经非常完美了吗?

    后来,西勒·库斯特得出结论:上帝让右手成为右手,就是对右手最高的奖赏,同理,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也就是对好人的最高奖赏。

    西勒 · 库斯特发现这一真理后,兴奋不已,他以“上帝让你成为好孩子,就是对你的最高奖赏”为题,立即给玛莉·班尼回了一封信,这封信在《芝加哥论坛报》刊登之后,在短时间内,就被美国以及欧洲上千家报刊转载,并且每年的儿童节他们都要重新刊载一次。

    5

    看《芳华》,好人刘峰看得好心痛。

    让我感动的另一个场景,也是敬礼。

    刘峰离开文工团,只有何小萍一个人等在部队大门口为他送行。俩人告别,目送刘峰离去,何小萍始终是敬礼的姿势。

    这是一个军人对另一个军人的致敬,也是一个被善待过的女人对男人的致敬,一个爱慕着却不曾表白过的女人的致敬,或者说是对好人刘峰的致敬。

    电影结尾时,他俩坐在长椅上,何小萍对刘峰说,你走的前一天我去你宿舍,是想跟你说一句话。

    刘峰因为抱林丁丁而名声扫地,成了部队保卫部门审察和拷问的“流氓”。何小萍想说的是,“能抱抱我吗?”

    那个年代的人,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这样的表白,刘峰也就懂了。已经人到中年的他,把她的头拥在肩上,算是抱了抱当年的那个何小萍。他对何小萍,应该是没有男女之爱的,他只是——对每个人都好。

    那种好,几乎是一代人的本能。这种“本能”,也可以看作是被教育的结果。

    我小时候,都恨不得去炸碉堡、堵枪眼、拦惊马、送老大娘回家、冒风雪找寻生产队走失的羊只……我们家对门有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回想自己当年还只是个小学生的时候,曾偷拿过家里的零钱交给老师,以期盼自己的拾金不昧能得到老师的表扬。当年,哪个孩子没打量过路上是不是能捡到一分钱,有机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呢?!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

    影片《芳华》结尾,处理得比小说更好、更温暖、更花好月圆一些。虽然只是简单地交待了几句,战友聚会,刘峰和何小萍是所有人里最淡定从容的一对,虽然他们没结婚,但生活在了一起。

    好人刘峰被冯小刚善待了一回。

    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变得更好,那是因为刘峰们没有得到过善待,没有得到过好报。而好人是应该得到好报的。

    “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高的赞赏”,就算不信上帝,就算什么都不信,做个好人,才得得到心灵的宁静与平和、淡定与从容吧?

    就像电影结局中的刘峰和何小萍。彼此善待的人,最终获得了想要的相守。

     5 ) 杀人不见血染

    微信公众号:movie432 首发于 MOViE木卫

    那是一个分裂的时代。

    连小孩子刚学会的言语,都是分裂的。

    还不懂得什么是爱,就要去爱,爱党,爱祖国。还不懂得什么是恨,就要寻找敌人,划出阶级,分出人的层次。那是一个不分是非,黑白颠倒的时代。

    运动过后,《芳华》的文工团,残存着革命浪漫主义的青春美好,却始终没有摆脱时代与政治产物的命运。倾轧排挤小九九,依然证明那场悲怆的精神分裂之殇,从未结束。

    遭遇紧急制动的《芳华》

    冯小刚总能熟练地分裂成冯小刚和冯小刚作品(如《我不是潘金莲》上演那阵),正如他在这几年,会把躺着赚钱与老炮追求,贺岁片之王和审查红线的拉锯者这些事情,搞得泾渭分明。你以为冯小刚变得不一样了,但冯小刚一直是那个冯小刚。1.0到2.0,口径还是那个口径,钢炮还是那筒钢炮。

    所以上个月,台湾友人认真问我:《芳华》到底怎么样,冯小刚是不是又出来炒作了。

    身为万年冯黑(我看的是PYIFF露天影院场),如实回答说,不,因为开大会,电影上映前夕,确实遇到了莫谈国事的麻烦。三言两语,很难说清楚。

    很天然地,我事先认为,《芳华》是一场老年直男癌的赤裸意淫,尤其是前期物料挂出来的大长腿,文工团,花枝招展,青春正盛。大概只是负责美,挑逗,以及那个年代的资源享受差异。归根结底,都是麻醉与诱惑。

    结果,这出风华正茂,却让我看出来了冻彻心扉的寒意——尤其是越战创伤后的精神病人,聚众围观文工团的歌舞表演,把整部电影的情绪,压制到了谷底,悲凉到了极点。

    无怪乎,精神角落网上有人惊呼:啊,冯小刚拍出了他的“颐和园”。

    可是,他想要的东西,真的太多。

    《芳华》是相当典型的,冯小刚式分裂的再度上演。这部电影糅合了严歌苓小说里,对文工团生活,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些消化影射。天天高呼打敌人,敌人却不知道在哪,最后只能搞起内部倾轧的老戏法。冯小刚削弱了女生之间的勾心斗角鲜血淋漓,也修正了几个角色的黑化程度,往好的方向去扶了。可是,后半部的《芳华》,更明显是冯小刚自己的文工团情愫大喷发。他一个美工小弟,也想要赞美自己的青春——谁没年轻过。

    如此调子不同的情感拼贴,在那场恐怖,血腥和残忍的战争(运动长镜头)过后,明显造成了一次痛苦的灵魂撕裂。落难的刘峰和何小萍,在战场上流尽鲜血。另一边,文工团却在道别酒会上,一番呜呼哀哉表演,声嘶力竭地发出时代有负于她们的悲鸣。

    我并不是说,萧穗子、林丁丁、郝淑雯和陈灿等人,就没有资格缅怀青春,大醉一场。只是,放在《芳华》的情感脉络里面,她们的缅怀,就像是鳄鱼的眼泪,突兀如鲠在喉。

    到头来,谁都没有错。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所有玩笑,变成了一张了无轻重的滑稽P图。

    这还不必说,《芳华》想讲干部子弟门当户对,想倒打一耙退伍军人的待遇,想说山水有相逢却曲终人要散……如此大格局,借一个女小兵视角带出的史诗电影。那股轻盈游动的青春气,却突然散掉了,变成卡壳的老式磁带。

    可惜啊。遗憾。

    这是头一次,我觉得冯小刚的电影,配得上有“遗憾”一说。

    《芳华》的好,是它在讲集体与个人的无情关系上,仅通过一些小事,新来的、流汗多、内衣丑,就带出了集体排斥个人时的玩笑,冰冷和无情。也不难看出,林丁丁的自私自利之心,更像是历次运动后的条件反射自保机制(另一种潜藏的应激创伤)。看得出来,无论是审查尺度还是导演掂量的结果,这些问题——这些不像真会导致一个人崩溃的问题(尤其在极其年轻的电影院观众看来),真的变成了天大问题。

    因为,就你跟别人不一样。因为,别人都在压抑,你却没有绷住。

    《芳华》的不好,是前面说的,气数散掉了。进入后半段,好多地方,比如精神病院围观跳舞,我自作聪明地认为,如果在那里结束,又进行相应段落的丰满,那《芳华》会是一部佳作。

    有人会惊呼,可是人物最终命运,尚还没有交代。可是啊,你看到《芳华》的尾声部分,刘峰自我流放,投奔去另一个需要牺牲自己的场地。何小萍直接杳无踪迹,不见了。你可以认为,他们只是被无情的体制,打得更惨,甩得更远,可是作为画外音的萧穗子,也只是那样默默看着。电影也不忘交代一下她的爱情,同样的无疾而终,碎纸一地。

    游泳池的戏水年华

    《芳华》机警地省略了更为敏感的前二十年,又拖泥带水地讲了庸常油腻的春天故事。它故意用画外音拉开距离,不强行介入某个主人公的视点,蜻蜓点水,又用泛滥的音乐,把纯真的感情蒸发一空。它有成熟的工业支撑,从演员卡司到摄影美术(这是我比较欣赏的一回演员搭配),但同样有服装太新太艳,泄愤般地把气力全撒用在了战争场面上——就像还是刚拍《集结号》,刚从韩国人那里学会爆破,刚知道长镜头妙法的那个冯小刚。

    文工团没有在战争年代败下阵来,却被邓丽君的温水熨帖打得丢盔卸甲。这可能是个事实,但分裂的冯小刚,显然没有想好,如何去反思这场大型的疯人院精神虐待。你为所谓的情怀买单,为不再拥有电影记忆的父母辈落泪,你以为这是一壶好酒。实际上,更像是损伤大脑记忆的勾兑酒精——正如那场丑陋的散伙酗酒。

    哭,泪,好人平安,理想破灭……这些词,本身都是私吞的苦水,无力的告慰。

    参考:

    看不见的冯小刚

    蓝色骨头

     6 )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片段或细节是什么?

    一个人独舞那段,我一个男嘉宾几近湿眶,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节奏,每一片灯光,每一个音符,将何小萍埋藏多年的梦想彻彻底底的展露,从小缺少父爱、被人欺负的她在文工团依然待遇不曾改变,梦想藏心,人人不识我的那种倔傲在独舞时体现的淋漓尽致!(难道真要140字以上吗),那一段影院里我听到周围有人唏嘘、看到有人拿掉眼镜在抹泪……

     7 ) 严歌苓的《芳华》说了多少冯小刚不忍道尽的残忍?



    冯小刚的《芳华》是穗子朱唇皓齿咬破的西红柿,是练功房里低鸣的大提琴,是泳池旁戏水女孩儿们湿漉漉的乌发和男孩面前着急收衣裳时的娇羞,是深夜里不曾捅破薄纸的青春男女,往灯外围一圈红纱布,让毛绒绒的灯光变成罗曼蒂克的红,听邓丽君靡靡之音。

    冯小刚给了自己的芳华最大的善意。尽管有长达6分钟的战争长镜头,冯小刚似乎更迫切记录的是那些致敬青春的画面,他曾在文工团里做美工幕后,远远能看到翩翩起舞的文艺兵,在自传里,他曾写道:

    “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的走出军营。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是不合条例的,但看上去楚楚动人。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节。”

    或许正因为此,冯小刚镜头下的文工团红楼仿佛大观园,女孩子们,被加上了一层贾宝玉般的滤镜,纵然耍小性子小心机,也是可爱的,也是情有可原的。他承认创伤,却不愿有更写实的收场,主角们都有比小说里更温暖的结局,仿佛那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随着清丽的镜头凃写了记忆,抹平了悲伤。




    触碰
    严歌苓的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冯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行,活雷锋的触摸事件,太敏感,恐怕不能过审。于是改叫《芳华》,芬芳的气味,华丽的色泽,一如导演回忆里的青春。

    电影里黄轩饰演的刘峰,是对同志如春天一般温暖的社会主义暖男,是人民的标杆活雷锋。小说里的刘峰相貌能打五六分,圆脸浓眉单眼皮,肤色细腻白净,身高一米六九。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自知不重要,却用无数不重要的小事很快在文工团里证明了自己的重要。

    细皮嫩肉的林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在电影中梨涡浅笑,走几步使不得,娇贵得脚上长泡,书里更是”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想必在刘峰心中,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样的女子平日说话还带几分天真,撒几分娇,对男孩的殷勤半推半就,自然讨喜。

    刘峰对丁丁的好,丁丁不是不知道,那时的好感不方便明说,刘峰就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驼儿,填上芝麻糖,做成甜饼,为了请丁丁一个,请了同屋里所有人。丁丁不止是刘峰面前那个有点天真孩子气的丁丁,丁丁做着跟大多数文工团女兵一样庸俗的梦,找一个首长做儿媳。她在两块手表之间轮流倒腾着,送上海表是宣传部摄影干事,送摩凡陀的是门诊部的医生,表的上岗时间取决于追求者的到访时间。

    直到刘峰的触摸。在舞美库房里,刘峰邀请丁丁看自己给炊事班马班长结婚打的沙发,丁丁和“其他女性一样,跟任何男性相处,只要不讨厌他们,就会来点儿小调情”,她的娇嗔和有意无意的糊涂给了刘峰错误的信号。

    刘峰的拥抱让活雷锋下了神坛。与电影里被旁人发现不同,书里的丁丁是喊了声救命逃离了舞美库房。丁丁并不是嫌弃刘峰,只是感觉到幻灭。书中说道,就仿佛刘峰一直展现于世人的超我(superego)是那么完美,可那么一瞬间,发现了他掺杂着自我和本我。刘峰吃破烂饺子,给北京同志背礼物,栅栏里猪跑了追猪,都那么的理所应当,因为他本来就是英雄,是好人,而突然间"人设"崩塌,就像唐僧耶稣有了七情六欲,值得口诛笔伐。他的真情被误会成下作,保卫干事坚定认为刘峰是想触碰丁丁脊背上胸罩的纽襻。批斗大会上,刘峰自个儿反省,“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茅坑,臭的招苍蝇,脏的生蛆”。

    刘峰被赶到了伐木连。走之前纸壳箱里装着的标兵证书、奖状、锦旗,一股脑要扔出去,何小萍看了又看,感叹全是好字啊。那时的刘峰已经不屑于这些好字了,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讽刺,这些用前半段青春累积下来的“好”是那么的虚伪,他忙乎着给大家贡献了那么些真情,可他索取那么一点点的真情落得了这般下场。

    那时的何小萍,人生里从没有收到过好字。电影里的小萍为了给还未平反的父亲寄一张军装照,偷了丁丁的军装去照相又悄悄地还回来了。书里的小萍小时候随着母亲改嫁就成了拖油瓶,在继父家里,母亲是不敢宠她的,小萍想要一件母亲的红绒线衣,母亲掴了她几记耳光,说她长大了再给她,她几乎是奔着红绒线衣长大的,可是三年后,红绒线衣在继父的主张下给了妹妹。书里的小萍偷来了红绒线衣,拆成线头,烧一大铝盆黑水,硬生生地把红绒线衣染成了黑色,再悄悄地穿上。书里并没有偷军装照相的情节,但并不矛盾,小萍是不敢向任何人要的,她的人生缺乏最基本的善意。

    刘峰的触摸拯救了她。那是在文工团的舞蹈排练里,男女伴舞有几分假公济私的缠绵,没有人愿意托举小萍,刘峰自愿跟嫌弃小萍的朱克换了位置。书里写到,“他的触碰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输送了私人同情的,因此也就绝不只是一个舞蹈的规定动作,他给她的,超出了规定动作许多许多。他把她搂抱起来,把她放置在肩膀上,这世界上,只有她的亲父亲那样扛过她......让她感到安全踏实,感到被宝贝着,感到,那一会儿她是娇贵的,是被人当掌上明珠的。”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可以是性部位。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在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年代,触碰成了一辈子的赌注和惦念。刘峰因为触碰林丁丁,被派到了前线,几乎抱着求死的心,断了一臂,多年后仍然惦念着林丁丁。镜头里的刘峰看着郝淑雯递过来的丁丁远嫁澳洲发福的照片,眼里仍是温暖。书里的刘峰看到丁丁照片时,脸上是静静的微笑,穗子后来回想,他断是看不清的,为什么不带上老花镜?或许他其实并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他只要丁丁安好,只要丁丁永远是那个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稚气女孩,容不得岁月让她老去,只愿她得天独厚朱颜不改,才不枉自己过去轰轰烈烈投入的青春和深情。




    生病与英雄

    生病在《芳华》里反复出现。小萍是喜欢生病的,在教条而刚硬的社会里,只有生病才有了多余的温情。幼年的小萍只有把自己折腾得发高烧,才能换来母亲的拥抱。小萍甚至嫉妒林丁丁那断不去的小病,楚楚可怜,才能引来分外关心。

    小萍依赖着生病把自己从看不懂的世界推开。她潜意识里以为,如果刘峰不配做英雄,那么英雄或许不值得稀罕。刘峰走后,小萍偷偷换了体温计,用装来的高烧拒绝了领舞机会。可是生病的是这个世界。团长知道她的装病,反而借机宣扬,小萍同志轻伤不下火线,带病领舞,鼓舞士气。再后来,被利用完宣传价值的小萍,被下派了战地当护士,书里写到一次拯救伤员的行动中,小萍用裹尸布缠着昏迷的战友爬了一公里路。等小萍醒来,报纸上是一个陌生而好看的女兵照片,手指尖捏着一枝野花,花瓣似乎挠痒了她的嘴唇,照片旁写道“战地天使何小萍”,门外挂着大横幅“响应军区号召,向何小萍同志学习”。何小萍慌了神,一辈子被作轻作践的她不懂如何饰演一个报纸上的陌生女人,她在恍惚间为无数崇拜者写了签名,握了许多双热切的手,背着别人撰写好的演讲稿。我猜她或许有那么瞬间想起了刘峰,刘峰当标兵的时候,在摔下神坛之前,是不是也这么被人热情地崇拜过,期盼过;这么多双伸向她的手,有多少是伸向那报纸上明媚的战地天使,又有多少是伸向那曾经整个文工团都不愿触碰的何小萍。何小萍精神分裂了:“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离英雄差太远。”

    一个英雄我方唱罢你登场的时代,集体主义追求的是如阿波罗般完美的神,文工团是让士兵们望梅止渴的宣传机器。而那个挨打也要穿上红绒线衣,往乳罩里用粗针麻线填上搓澡用的海绵的何晓萍,离”英雄“差太远。她和为林丁丁驻守在文工团放弃大学进修机会的刘峰一样,他们都是有着七情六欲的狄奥尼索斯,烟火人间流年太美,不忍错过。




    尾声

    冯小刚就像不愿苛责林丁丁的刘峰一样,给了镜头里的每一个女孩善意的归宿。他没有提到林丁丁是怎样果真给将军当了儿媳,却被全家嫌弃没文化,离婚嫁给了海外的潮州饭店老板,又二度离婚,最后在澳洲大城堡房子里当香港富豪孩子的保姆,教他们唱华语山歌。他没有提到郝淑雯明知是穗子情书往来半年的意中人,却出于嫉妒用主动钻进蚊帐的方式赢取了胜利,最后嫁给他人成了富太太,却过得不幸福,也结束了婚姻。他没有提到刘峰是不愿意”欺负“小萍的,他们互相搀扶,相依到老,他心里还留恋着那个林丁丁。

    岁月像一张温柔的大网,选择性地过滤了那些黑暗冷冰冰的故事,放大了那些温暖的色泽。平凡之人或许无法抵抗时代的洪流,无法选择相逢于战火纷飞或是盛世太平。但每一代的青春都有相同的印记,你们的邓丽君是我们的周杰伦,每个男孩心里都有一个林丁丁。

    愿流年可忆,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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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评

    能抱抱我吗?

    5分钟前
    • 朝暮雪
    • 推荐

    这场战争活着不如死去,那个年代清醒不如疯魔。倘若这样牺牲,刘峰便能被写成歌,在心上人的歌喉里成为不朽;假如继续痴癫,小萍就能一直跳舞,在幻梦里领舞到老去。可惜文工团的台上没有不散的舞,滇缅的沼泽里唱不出永恒的歌。他们像熟透的番茄、将化的雪糕,在青春里一个趔趄,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

    6分钟前
    • 西楼尘
    • 推荐

    衷心祝福冯导,宣传的时候接触到他好几次,这年头还关注这种题材的导演不多了。在有限的人生里多完成一些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吧。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电影,讲一个故事,感受一段人生。

    8分钟前
    • 杨迪
    • 力荐

    7,冯小刚这次应该是走心了,第一次能在他的电影里找到更真实的感情共鸣。故事可看性不错,从青春芳华到残酷战争再到一切的幻灭,颇有些伤感。美术、服装、摄影、配乐都非常出色,也成为主要加分项,片子拍得非常漂亮。

    10分钟前
    • 桃桃林林
    • 推荐

    配乐简直要打500颗星。这电影我妈不带我外公外婆去看的话他们当年就是白在军属大院见证文革了。节奏和情绪在剪辑上有些脱节不过还是有被感动到。一镜到底的战争部分略乱略啰嗦,但整体瑕不掩瑜。坐我旁边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中国男孩哭了。最喜欢的角色无疑是穗子。我对军旅题材的作品是没有抵抗力的。

    15分钟前
    • 蓝色波丽露
    • 推荐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适合带长辈们看,或许多少年后,就没人再拍这样的电影了…后面半小时泪弹太足,我们在最好的年代虚度光阴,他们在最坏的年代洗尽铅华。

    20分钟前
    • 影志
    • 推荐

    冯小刚的最佳作品——也就这样了吧。道具、美术都让人感动地细致,但各种柔光滤镜让人倒胃口,一个又一个华丽丽的长镜头,但人物的脸谱化让人没法忍。冯是大陆导演中最擅长市民情节剧的,但过分沉溺于草民被时代巨轮碾压的悲情,却无力反思巨轮本身,这使得他的电影始终讨巧有余,力度不足。

    21分钟前
    • 风间隼
    • 推荐

    《芳华》好看。隔着岁月往前看,许多人和事儿加了青春的滤镜,都深沉到不像话。年轻人美好又残忍。美好是因为心眼不脏,残忍是因为对别人的善良难以感同身受。那一代人把芳华给了时代。由衷地希望我们这一代人能多留些芳华给自己。

    25分钟前
    • 宋小君
    • 力荐

    那个年代,集体对于个体的“人无完人”是敬而远之的,边缘个体最容易找到共鸣;人们对于“英雄”的定义也是不容许有缺点,所以英雄才会一次次上场和落幕。对于那个时代特征、精神面貌的还原,拥有创作者的情感投射,使之活灵活现,恍若隔世。(缺点是后半小时有显冗长,女演员们傻傻分不清)

    27分钟前
    • 大奇特(Grinch)
    • 推荐

    最近的影片都是「虽然我哭了还哭的很惨但我没法把票投给你」的类型

    32分钟前
    • 琦殿
    • 还行

    贩卖几代人集体回忆的流水账,冯小刚讲故事的能力直线下降啊,只能靠年代符号来缅怀“善良”了。陪母亲大人看的,她要给五星我要给三星,结果就是被平均(就像里面每个人的戏份一样)...🙄

    33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 推荐

    我不喜欢现在严歌苓的小说,但喜欢由她小说改编的电影。好看。

    38分钟前
    • 邓安庆
    • 力荐

    本不抱希望 却意外惊喜 剧本依然很严歌苓 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命运 红布黑布白布的符号堆砌 一代人的青春与主旋律的结合 冯导这几年感觉学了很多 炫技般的长镜头运用 丛林枪战长镜头真的太厉害 有几场戏真的想拍手叫好 缺点还是过长 有明显可删减的部分

    40分钟前
    • MR.Charles
    • 推荐

    最大问题出在导演在给作为主角的文工团群体持何种态度上投了弃权票。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前半部已被成功塑造为坑害好人的作恶者,在后半段试图以依依惜别怀旧战友情感染观众,只能彻底失败。

    45分钟前
    • 红胡子
    • 还行

    严歌苓笔下有幻灭,但冯小刚镜头里只是一闪而过。严写的是“他触摸了我”,冯心里更多是芳华,如同张艺谋心里有“归来”,而不是“陆犯焉识”。无论是冯还是张,都从严歌苓笔下拿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将严那部分反思一带而过。他们终归是这个时代的主流,而严歌苓多是历史边缘人视角。也只能如此了。

    46分钟前
    • 小心和小欣
    • 推荐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青春是独舞后的重生,是撕碎的心动诗行,是泛黄的破碎照片,是物是人非后不曾遗忘的气息面容,青春的热血涂洒在特殊年代,以平庸个体嵌入历史图腾的方式,呈现诗意浪漫与残酷幻灭并存的质地;前后影像基调对比明显,战争长镜调度出色,情怀满溢不觉煽。

    50分钟前
    • 欢乐分裂
    • 推荐

    到广州美术学院讲座,在大学城的巨幕影院里欣赏了它。“青春芳华”与“历史盲点”的光芒抵消了剧作和处理的上的一些短板,使影片《芳华》充满了感情与力量。在如此娱乐至上、虚无历史的潮流中,冯小刚导演的不懈坚持与努力格外令我钦佩!

    53分钟前
    • 谢飞导演
    • 推荐

    敏感题材更像噱头,包装着一个中老年气味的回忆录。如果彻底变成一个回忆青春的私人叙事也可以,又或者干脆变成对特殊时代的见证与反思,冯小刚哪边都舍不得放弃,变得互相冲淡。战争空留场面,不能追究,“十年”只做背景,也无法深入,最深入动情的是开头文工团内的那部分叙事,残忍被忽略,只剩明媚

    58分钟前
    • frozenmoon
    • 还行

    虽然剧本是很严重的硬伤,用女二的第一人称讲别人的故事,导致最后没有哪个角色的形象足够立体。不过从情感上讲,我是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很有共鸣,让我们看到一个特殊的时代,看到那代人信仰的幻灭,故事里没有敌人,但敌人又无处不在,好坏善恶都只是一线之间。这部电影里,最好的肯定是配乐了。

    1小时前
    • 亵渎电影
    • 还行

    精神病人聚众围观文工团的歌舞表演,是个很好的落脚点。但分裂的冯小刚,显然没有想好,如何去反思这场大型的疯人院精神虐待。你为所谓的情怀买单,为不再拥有电影记忆的父母辈落泪,你以为这是一壶好酒。实际上,更像是损伤大脑记忆的勾兑酒精——正如那场丑陋的散伙酗酒。

    1小时前
    • 木卫二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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